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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投诉人可根据自愿原则采取署名举报或匿
名举报。
2.举报投诉人要求答复办理情况,必须在首次举
报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税务机关将在核实
举报投诉人身份后予以答复;否则视作匿名举报,不
予以答复。
3.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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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加强对税控代理服务商(以下简称“服
务商”)的监督管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
纳税人正常使用税控装置开展经营活动,提高服务商
的售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及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与税控装置制
造商、税控代理服务商三方签订的《合同书》、《担
保书》的有关条款,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有关税控
装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
照执行...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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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请您详细填写网上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信息,并在提交当日拨打我局行政复议专线电话,及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确认我局已收到该邮件,避免因故延误受理您的申请。如遇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楚,我局将通知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将依法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8号104室...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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