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宣传提纲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2011年12月5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方便广大纳税人了解和掌握新税法的有关内容,特编写本宣传提纲。


一、什么是车船税? 十一、如何申报缴纳车船税?
二、车船税是新开征的税种吗? 十二、车船税纳税义务从什么时候开始?
三、车船税法与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变化? 十三、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车船税税额如何计算?
四、谁是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十四、已完税的车船发生盗抢、报废、灭失的,如何处理?
五、谁是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十五、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办理转让过户的,如何处理?
六、哪些车船需要缴纳车船税? 十六、车船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七、车辆的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十七、如何确定车船税的计税标准?
八、船舶的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十八、保险机构如何代收代缴车船税?
九、车船税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 十九、为什么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十、车船税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