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是:
首页
>>
税收宣传
>>
区局动态
关于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报催缴的通知
2017-02-15
阅读次数:
12564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期为2016年8月1日至9月30日,如你单位还未进行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缴纳,请于2017年2月28日之前到所属税务所申报并缴纳完毕。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