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制 | 发票专栏 | 12366专栏 | 印花税票 | 农税改革 | 征管制度 | 发票制度
邮寄办税 | 新系统培训 | 纳税服务志愿者 | 就业、再就业 | 个体工商户指南
媒体报道 | 货物运输业征收管理 | 信誉等级评定 | 个人房地产税收交易征管| 行政许可专栏
地税FLASH |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专题 | 残保金代征| 联合换发税务登记证件|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当前位置:就业、再就业  
 
再就业文件
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08号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12号
三、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133号
四、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03]192号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3]40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02〕57号
七、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八、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
九、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税发〔2003〕103号
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3〕80号
十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财税[2003]173号
十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发[2002]18号
十三、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发[2003]20号
十四、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2]20号
十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发〔2002〕12号
返 回
| 关于我们 | 政务公开 | 办税中心 | 税务查询 | 专题栏目 | 子网站群 | 留言板 | 友情链接 |
主办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技术支持:北京博士山科技有限公司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变相复制本网站全部或部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