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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怎样签署《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协议书》
1. 纳税人持有关证件或文件的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
有关证件是指: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有关文件是指:上级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2. 税务人员须对有关证件或文件中的单位名称等信息与核心系统内记录的相关信息逐一认真核对,查看纳税人名称是否一一对应,确认一致后将复印件退还纳税人,如有不一致应先行按照税务登记管理要求办理纳税人名称变更,待信息准确后再签订协议。
3. 税务人员辅导纳税人填写计算机代码、纳税人(乙方)名称等协议内容,确保三份内容一致,仅在银行留存的协议(第三联
丙方留存)上加盖主管税务所印鉴及负责人签章;
4. 纳税人持加盖公章和银行预留印鉴、法人或负责人签章的三方协议到银行,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辅导下,将开户银行名称及行号,付款账号、清算行行号等填写清楚,并确保三份内容一致;
5. 开户银行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在银行计算机系统中加注委托缴税标识,丙方加盖银行及负责人印章后留存一份,其他两份退还纳税人;
6. 纳税人将两份协议送主管税务机关校验;
主管税务机关录入核心系统中“录入税款入款方式认定结果”,系统校验通过后,在两份协议上签章,税务机关、纳税人各留存一份协议。
二、签订三方协议,网上申报实时缴税
1、已签订《网上申报实时缴税协议书》的纳税人,使用BJCA的数字证书登陆“北京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地税系统),进行本期正常税款的申报录入,点击“划款”按钮。
2、地税系统向银行转发纳税人的划款指令,划款成功后,地税系统将自动保存纳税人申报的电子原件。
3、银行执行划款成功后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第一联作银行记账凭证,第二联交纳税人作付款回单(纳税人取得《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时限以银行的通知为准)。
三、网上申报,银行端查询缴款
1、纳税人登录地税系统,进行本期正常税款的申报录入,保存申报数据。
2、选择打印《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或手工抄写屏幕上《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相关内容及申报序号。
3、纳税人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到银行窗口缴纳税款。
4、银行窗口人员,根据《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中的账户信息、计算机代码、申报序号查询已经申报的缴款信息,纳税人确认缴款。
5、银行执行划款成功后,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付纳税人。
四、上门申报,银行端查询缴款
1、纳税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到税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
2、税务机关申报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交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录入申报数据,为纳税人打印《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
3、纳税人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到银行窗口缴纳税款。
4、银行窗口人员,根据《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中的帐户信息、计算机代码、申报序号查询已经申报的缴款信息,纳税人确认缴款。
5、银行执行划款成功后,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五、银行端申报缴款
1、纳税人手工填写《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在“未申报”处划“√”,纳税项目代码填写六位税种税目代码。
2、纳税人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到银行窗口缴纳税款。
3、银行窗口人员,依据《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录入详细的缴款信息,纳税人确认缴款。
4、银行执行划款成功后,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付纳税人。
六、其他申报缴款方式
银行提供的其他电子缴税方式,视各商业银行的相关服务业务是否开通而定。
(一)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根据各个商业银行提供的服务方式,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方式缴款。步骤如下:
1、纳税人在地税系统完成申报后,根据申报时形成的申报序号,在商业银行系统中查询已经申报的信息。
2、确认缴款。
3、缴款成功后,银行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4、纳税人到银行领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纳税人取得《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时限以银行的通知为准)。
(二)如果商业银行可为纳税人提供自助缴税业务服务,纳税人也可以直接在自助银行系统中缴纳税款。步骤如下
1、纳税人直接进入商业银行的缴税业务自助服务系统。
2、录入缴纳税款的明细信息。
3、确认缴款。
4、缴款成功后,银行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5、纳税人到银行领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纳税人取得《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时限以银行的通知为准)。
七、注意事项
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是非联网银行的,其申报、缴款方式不变,仍按原有方式打印或填写《税收缴款书》(一式四联)到银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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