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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

办理机构:各区县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办理地址、电话:各区县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联系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纳税人需要填写、提交如下材料:

1.《手续费支付信息表》

2. 遇特殊情况需提供缴款书复印件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二、税务所确认信息

标准:京地税财[2006]第375号文件

三、财务支付

标准:支付及时、金额准确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

2、市地税局《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京地税财[2006]第375号)

表格下载

手续费支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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