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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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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六区五号楼四号

84223607

西城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珠八宝胡同23号

62267934

朝阳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三区一号

64919382

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乙3号

62868814

崇文区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西路8号

51693068

宣武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北口德泉胡同10号

83543721

丰台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丰台区泥洼路甲6号

63829044

石景山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28号

68830145

门头沟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5号

69846404

通州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40号

81545546

大兴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路11号

69256688-6093

昌平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6号

69741857

房山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大街1号

6936101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燕山分局业务科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1巷8号

80341975

顺义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35号

69420424

延庆县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延庆县庆原街4号

69146404

怀柔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怀柔区南华大街17号

69620204

平谷区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5号

69972540

密云县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

北京市密云县密云镇鼓楼东大街7号

6904270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西客站分局业务科

北京市宣武区莲花池东路100号

6334585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业务科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甲3号

6787498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纳税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书;

(2)《再就业优惠证》

标准:

纳税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3个工作日

二、初审

标准:

下岗失业人员是指: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固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6]464号)

纳税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3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4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3个工作日

五、告知

标准:

  • 及时、准确告知纳税人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1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

(4)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6]464号)

(5)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6〕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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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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