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各区县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办理地址、电话:各区县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联系表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办理程序如下:
1、 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纳税人持《IC卡》《密码器》及空白发票或持《用户卡》《税控卡》和空白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控安全设备注销申请表》后依法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2、 办理纳税清算事宜,履行“结税结票”手续。
3、 领取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
纳税人需要持以下手续办理:
1、 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2、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
3、 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表》);
4、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依据:
·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7号令)
《注销税务登记表》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者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附送资料:填写附报的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
(2)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填写纳税人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情况;
(3)缴销发票情况:纳税人发票领购簿及发票缴销情况;
(4)税务检查意见:检查人员对需要清查的纳税人,在纳税人缴清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签署意见;
(5)收缴税务证件情况:在相应的栏内填写收缴数量并签字确认,收缴的证件如果为 “临时税务登记证”,添加 “临时”字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表格下载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税控安全设备注销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