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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7月1日起使用数字证书办理地税纳税申报的
纳税人试行取消纸质申报资料

  近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试行取消纸质申报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征〔2009〕135号),文件明确了参与试点工作纳税人的范围,即持有北京数字认证中心核发的BJCA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承诺书》之后,从2009年7月1日起除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表外,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时只需报送电子数据,可以不再报送纸质申报表。此项措施是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优化地税发展环境,确保税收增长年”具体实践活动之一,目的是进一步减轻企事业单位纳税人纳税负担和基层税务人员工作负担,是市地税局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结果。

  该文件对于取消纸质申报表后续管理也提出了相关要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调阅纳税人的纸质申报资料或电子申报回执;纳税人有义务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纸质申报资料或电子申报回执。纳税人未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申报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征管法相关规定处理等相关要求。对未提交《承诺书》但持有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和未使用数字证书只采取用户名密码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不能参与试点工作,仍需按税务机关的现行规定执行。

  《承诺书》可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的首页“便民服务”栏内“下载中心”中“其它类”第17项《承诺书》下载或到主管税务机上门关免费领取。

  目前全市有近49.3万户企事业单位纳税人采用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数字证书的13.5万户纳税人占网上申报户的27.38%。初步估算,每户纳税人每月少印1张纸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申报表》,一个月全市减少13.5万张纸,全年减少162万张,既节约资源又利于环保,同时还可节约办税成本近10万元;大大减少基层税务人员整理税务档案的时间,节省大量纸质税务档案的运输成本和存储空间。随着数字证书被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认知和使用,地税计算机系统服务税收征管的作用将更加凸现,为“数字北京”建设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北京地税计算机系统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纳税申报研发工作,从2001年7月开始至2006年9月信息产业部,国信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等专家对北京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核心征管业务数字签名与加密项目”进行专家验收,经历了不平凡的五年,这也是“数字北京”在地税实践的历程写照。北京地税对数字证书纳税人的电子申报数据的读取、存储等等都是严格按照《电子签名法》的基本要求进行的,这是北京地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纳税人利益,避免涉税纠纷的有效举措。

  北京地税今后将不断创新数字证书的应用领域,使更多的网上申报纳税人享受更多的税收征管信息化应用成果,在“数字北京”的建设中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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